点击查看原图■记者盖鸣霆通讯员刘纯东
24日下午,记者从济宁城区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市将对现有城区交管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努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型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据了解,在这次城区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中,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设的原勤务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和北湖新区勤务大队,按照城区行政区划整合组建为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新区勤务大队。调整后的四个勤务大队管理范围与四区辖区一致,这对于调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公安机关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做好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有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后,各区政府(管委会)都要坚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原则,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奖惩。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加强交通事故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交通事故应急机制和交通安全状况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下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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