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出台了《济宁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十条,明确了由济宁市城区出租车管理所与市中区、任城区出租车管理机构共同组织实施济宁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各县(市)出租车管理机构结合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出租汽车客运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并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单车考核工作。
据了解,单车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根据每月单车单项扣分情况分别给予培训学习、停业整顿、吊销《服务资格证》、入黑名单库等处罚;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结果为依据,年度单车考核70-100分的,为考核合格;100分以上的,为考核优秀。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业整顿三个月,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出租汽车经营资格。日常考核扣分、加分信息和年度考核结果,通过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网站对外公布。(记者相启申通讯员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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