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9月22日讯 “车子出险了,保险公司只捡损失小的赔,损失大的那块却不赔了。”9月20日上午,杜女士拨打热线电话反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在理赔时“拈轻怕重”,以自己车子出了事故“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为由,拒绝赔付发动机维修费用。
车主反映:保险公司只赔“小头”
9月12日,杜女士驾驶自己的本田雅阁在济青高速潍坊段行驶。上午10时许,车子的发动机忽然发出异响,杜女士停车后发现有机油漏出。杜女士第一时间拨打人保财险服务热线95518报案。对方工作人员让杜女士先联系高速公路管理方把事故车拖离高速路。
随后,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理赔员到达现场,让杜女士把车拖到潍坊市人保财险的一家定损点。在定损点,工作人员表示事故车发动机罩被不明物击穿,造成发动机损坏。人保财险潍坊分公司工作人员将事故车照片发到人保财险济南分公司,并建议杜女士将事故车拖回济南维修。
9月13日,杜女士将事故车拖回人保财险济南分公司指定的维修点济南广汽本田鸿发店。在该店,人保财险理赔人员查看事故车后,认为发动机进入一些金属屑,造成损坏,需要大修。按广汽本田鸿发店出具的估价单,该车零部件和维修费合计需要19117元。“保险公司方面只赔付其中的900多元,其他的费用不赔了。”杜女士表示。
保险公司:按公司规定办理
21日下午,记者致电人保财险济南分公司理赔员程凯(音)了解案件情况。程凯告诉记者,依据公司规定,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杜女士因车辆拖底造成的发动机油底壳损失和机油损失,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但由于拖底之后没有立刻停住车,而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杜女士对此并不认同,“我发现车辆有异响之后,第一时间就紧急采取了停车措施,并拨打电话报案,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过错。”
律师说法:对被保险人有失公平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赵国庆表示,“不能仅凭机动车存在两个关联的故障就适用本条款,主张免责,这样对于被保险人是显失公平的。”赵国庆说,是否采取减少损失措施是以使用人已经明知机动车存有故障为前提,这种故障是否存在的判断应当依据使用人判断能力来确定,否则会加大被保险人的注意义务,有悖公平、诚信的立法本意。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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