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6日讯(通讯员张东王修宏记者刘慧)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无缝衔接,济阳县司法局严格程序、纪律,确保调查评估意见客观、真实、合法。
在接收到审判机关委托调查函后,司法局及时做好登记,与被告人所在的村(社区)取得联系,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村支部书记、被告人直系亲属以及街坊邻居,调查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人际交往、犯罪原因、有无犯罪前科等等。
在全面了解和评估调查对象的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后果等基础上,针对所调查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的可能性情况,集体讨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及时提交委托机关,为准确量刑提供参考依据。
据了解,今年以来,司法局共办理判前社会调查73件,调查评估结果全部被委托机关采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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