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11日电记者11日从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济阳县“校园性侵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被济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4月25日,在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小学码头校区门卫室,一名女生受到人为伤害。据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嫌疑人为垛石镇中心小学教师高某某,随后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案件发生后,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受理案件后,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补充案件证据。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涉嫌强奸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4月28日,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停止杨关章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免去杨兆福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小学码头校区教导主任职务(校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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