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闻 章丘新闻 平阴新闻 济阳新闻 商河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济南市 > 济阳新闻 > 正文

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可否请求返还彩礼

来源:济南时报 2012-11-29 13:27   https://www.yybnet.net/

作者:杨敏

婚约是我国几千年的婚嫁风俗,是男女双方以将来婚姻为目的所做的约定。婚约一旦确定,一方往往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聘金、聘礼。“彩礼”现象在农村至今仍普遍存在。济阳县的李某最近就因为“彩礼”返还问题犯了愁。那么“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妥善处理,才能平衡婚约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呢?对此,记者联系到济阳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淑娟。

原来,李某与刘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于2010年9月份建立恋爱关系,并于2010年农历的十月初八按农村习俗摆宴席订婚,李某给付了刘某礼金6600元及价值4000元的礼物。李某与刘某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后李某发现刘某之前已与他人登记结婚。为此,李某提出要刘某返还彩礼10000元,刘某不同意,李某不知如何是好。

法官王淑娟为李某解答了心中的疑问,李某按照乡土风俗给付刘某彩礼款6600元与之形成婚约,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刘某已与他人成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对于李某要求刘某返还彩礼款6600元的诉讼请求,法律予以支持。但李某无证据证明自己给付了刘某价值4000元的礼物。所以,李某只能请求刘某返还6600元的“彩礼”。 (记者杨敏)

新闻推荐

《济阳晨刊》增设“信息超市”启事11月27日―12月27日

尊敬的各位读者、广告客户:《济阳晨刊》是由济南时报社与济阳县信息(新闻)中心联合主办,面向济阳广大市民的一份都市类媒体。《济阳晨刊》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理念,每期8个版,有民生、热线、...

济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阳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小木匠创立大门业2012-12-04 13:21
猜你喜欢:
评论:(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可否请求返还彩礼)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