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春燕)据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2020年,嘉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80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4%,同比增长9.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9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3%,增速位居四项收入之首,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嘉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农产品价格回暖产量增加,推动一产经营收入稳步增长。从消费价格看,食品价格同比增长7.7%,肉类价格全面上浮,粮食作物及部分蔬菜价格上涨明显,是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最主要因素。从生产情况来看,嘉市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以及畜禽出栏数量均大幅增加,为农民第一产业增收提供较好保障。
“双促双增”精准帮扶行动助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加。2020年,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动员全市各方力量购买本地农产品,以扩大农产品消费渠道,拉动本地农产品销售。
旅游资源联动发展,助推经营净收入增加。嘉市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重要抓手,乡村旅游业发展形势较好,乡村旅游文化活动有序进行,带动农民经营收入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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