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为充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稳定和促进就业,嘉峪关市根据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的一系列政策。
今年以来,嘉峪关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特定人员延长失业金发放期限,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积极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倍。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按照嘉峪关市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截至目前,嘉峪关市共发放失业保险金5246人次760.64万元;失业补助金288人次33.59万元;为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2人次7.58万元;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193人次1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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