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陆欣)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突出重点,高标准做好惠民实事。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标准。今年,城乡低保标准在2018年617元/月的基础上提高3.7%,达到64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嘉峪关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3倍,由9024元提高至9984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三档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1160/人/月提高至1360/人/月,散居孤儿标准由800/人/月提高至1000人/月。
将农村老年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范围。依照城市居家老年人同类别爱心午餐补助标准,以购买服务方式配送爱心食品,爱心食品以熟食为主,统一配送清单;农村户籍老年人在市区有固定居所的,可享受城市同等条件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做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建立“孝善基金”机制,创新驱动养老产业发展。开辟了子女多元赡养渠道,在政策补助标准内,按照“子女交纳多少,政府补助多少”的原则,提倡由于客观原因照顾老人有困难的子女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孝善基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重点养老服务对象以外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和非本市户籍常住老年人也可由子女自愿出资为其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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