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13时左右,在嘉峪关市南市区方特大道市医院工地北侧捡拾壹名2岁女童。捡拾时特征如下:女童身体健康,上身穿红色棉袄头戴红色帽子,下身穿粉色裤子,红色鞋子,孩子衣兜里装有500元钱和一张纸条,纸条内容为“孩子出生于2016.02.02,希望好心人领养”。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政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我局将依法安置。
嘉峪关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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