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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关城大景区搬迁: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来源:嘉峪关日报 2018-01-03 09:52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 李多进

2017年12月8日起,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搬迁工作指挥部依据《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整治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上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据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搬迁工作指挥部征收补偿安置组组长白勇介绍,关城大景区需要搬迁的片区属于城乡接合部,靠近关城,在文物保护区内。长期以来,一些私屠乱宰、无证加工熟食的人逐渐聚居于此处的闲滩空地,私搭乱建,大部分房屋属于违法违章建筑。区域内没有统一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水电暖都是自行拉建的,安全隐患严重,环境卫生恶劣,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构成了威胁。

为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万里长城——嘉峪关文物保护规划》、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项目批复文件精神,决定对关城大景区周边范围内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搬迁。2017年2月21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搬迁工作公告》《致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搬迁范围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和《征收、搬迁补偿方案》。工作人员向搬迁区域内的所有被搬迁人入户送达相关资料1000份,张贴公告500份,集中入户9场次,组织召开被搬迁人大会3场。

政府搬迁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在评估环节,工作人员入户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征求被搬迁人意见选定了土地评估单位和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评估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对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公示后,评估单位对区域内住户的土地房屋进行了测绘评估。期间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实施拆除的施工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

评估工作完成后,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嘉峪关市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搬迁工作集体土地上被搬迁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公告》,告知被搬迁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提起审核。经过复核评估,各工作组运用评估结果开展了入户谈判,协商签约等工作。

在征收补偿工作开展过程中,首先对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依规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土地性质和土地、房屋权属进行合法性认定。市国土资源局对违反法律法规取得的宅基地依法予以注销,并由村集体收回;市规划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物、构筑物性质进行了是否违法违章建设的确认。

白勇说,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但考虑到住户今后的生活,依然对认定的违法违章建筑也按照评估结果给予合理补偿。根据评估测算,大部分住户能得到30万元到50万元的补偿款,个别住户的补偿款多达上百万元。尽管如此,部分住户把这次搬迁当作一次发家致富的机遇,总想以各种理由要挟政府额外多补偿。经多次释法说理,部分违法违章建筑占有人仍然拒绝签约领取补偿款。后经市规划局按照法定程序分别于2017年11月27 日、12月5 日两次下发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违章建筑占有人在限期内未予自行拆除。2017 年12月8日,市规划局下发了依法拆除决定书,并按照程序向市政府专题报告,经研究决定,由市综合执法局具体实施依法拆除的措施。

白勇表示,政府在违法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后,依然对违法违章建筑占有人敞开合理补偿的大门,继续积极谈判协商。“签协议与打官司绝不冲突,即使已经签订搬迁协议,经过打官司得到法律确认的补偿款,政府将及时补发到位。”我们希望被搬迁人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积极了解政策,及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目前,有62户原住户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为了保障他们的利益,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城大景区集体土地附属建筑搬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的补偿标准、数额有争议的,签订补偿协议不影响被搬迁人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提高补偿标准。若被搬迁人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提高补偿标准的请求被法院判决生效予以支持的,政府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补偿标准对提起诉讼的原告进行补偿。若原告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提高补偿标准的请求,法院判决不予补偿或者降低补偿标准的,对已经支付给原告的补偿款,不再要求返还。对这部分住户来说,只要签订了协议,无论诉讼结果如何都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安顿好今后的生活。如果执意不签订协议而拿不到补偿款,最后经法院判决不予补偿或者降低补偿标准的,将得不偿失。

在市综合执法局雄关支队,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执法记录视频和有关文件资料。雄关支队支队长梅岩说:“在拆迁前,我们书面通知当事人,多次上门进行劝说,要求其按期搬离,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对院落内、房屋中所有物品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经公证部门公证后,交由当事人,上述事实有执法视频和各种书面资料可以作证。不存在物品被毁被埋的情况。”

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大多数居民是支持依法搬迁工作的,只有一小部分人未能在补偿款上达成一致。雄关区峪泉镇嘉峪关村一组村民何永发说:“负责搬迁的工作人员早来晚走特别辛苦,付出了很大代价,从我个人搬迁来讲,心服口服,将来嘉峪关市建设得更美好,旅游景区更繁荣,我也是特别高兴。”同为嘉峪关村一组村民的祖志国说:“五大景区的建设,是利国利民的事,作为我们搬迁户来说,应该积极支持,将来发展好了,我们也是受益者。”

为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关城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搬迁工作指挥部特别为生活困难、无处居住的群众申请了廉租住房,解决了他们的临时安置问题。

当记者来到临时租住在德轩小区的马海车家中时,一股暖流扑面而来,虽然屋子比较小,但在马海车的精心布置下,显得格外温馨。马海车家正是此次搬迁范围内的一户,她说:“我们的房子拆迁了,指挥部把我们安置在廉租房,煤气、电、水都有,我们一家人也有地方住了,房子十分暖和。”

马海车和丈夫都靠打工维持生活,再加上两个孩子上学,家里开销比较大,指挥部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房管部门,为像马海车一家这种情况的困难居民申请了廉租住房。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30多平的住房,除去政府补贴的一部分租金,他们家每月只需付30多元的房租,平均一平只需要一块多钱。

以上措施既彰显了政府整治环境的坚定信心,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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