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子涵)冒充房东并伪造房产证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多次出租,骗取租金3万余元。12月14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小凯(化名)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26岁的陕西人小凯,在兰州打工为生。2012年1月8日,小凯在城关区汽修二厂火车站东路附近自己租住的房内,利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和虚假的房屋产权手续,与求租者李某签订书面租房协议,骗得李某房屋租金及押金1万余元。随后,小凯以各种理由推托交房时日。14日,小凯再次以同样方式骗得求租者王某1万余元。交了房屋租金及押金的李某和王某迟迟拿不到房屋钥匙,两人发现上当受骗后,遂向警方报案。同年6月10日,小凯在城关区嘉峪关西路自己租住的房内,再次利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和虚假的房屋产权手续与陈某订立书面租房协议,并骗得陈某当场支付的房屋租金及押金共计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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