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30日从嘉峪关市政府了解到,因燃放孔明灯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嘉峪关市政府要求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记者了解到,嘉峪关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出台《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向全体市民和个体工商户要求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同时,公安、安监、工商、城管、消防支队等部门将会密切配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火灾少发及不发生重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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