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退休老汉朱某见他人店里无人,将店主放在桌上价值2100余元的手机偷走,近日被徽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现年70岁的老汉朱某系退休工人。2017年10月6日10时46分许,朱某进入徽州区岩寺镇龙井大道一家电脑科技店中,将店主汪某放在柜台上的一部金色苹果6S手机顺走。经徽州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价格为2160元。朱某从2016年2月后因犯盗窃罪曾被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及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判处刑罚,被黟县、休宁警方行政拘留和罚款,此次又被徽州公安分局民警缉拿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汪某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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