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赵天彪通讯员苏寅辰报道近日,黄山市黟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据悉,这是该院首次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执结案件。
据了解,2017年8月25日,被执行人邢某平因资金困难经朋友介绍向陈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陈某多次催讨该借款未果,遂向当地黄山市黟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依法判决,邢某平偿还借款本息及诉讼费共10821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邢某平仍未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获知被执行人邢某平原系黄山市黟县某中心小学教师,但早在2017年11月就已离职,目前下落不明,且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亦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积极转变思路,转线上为线下,通过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被执行人邢某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清偿借款。随后,执行法官向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从被执行人邢某平的公积金账户扣划10821元至法院。
“然而,对于是否能够强制扣划住房公积金,黄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异议。”据执行法官介绍,在向黄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出具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依据,并充分释法的同时,也严肃告知黄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将承担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责任。最终,黄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法院成功扣划了该款,案件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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