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讯 7月29日,黟县森林公安局宏村森林派出所再次出击,迅速查破一起非法狩猎案,“野保”行动再显成效。
7月29日19时50分,宏村森林派出所接警电话骤然响起,报警人称宏村镇大同村源溪组有人猎捕“石鸡”。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布控拦截,于次日凌晨在大同村半源组至源溪组路段将嫌疑人程某抓获,并在其摩托车后座的塑料篓中查获其所猎捕的活体蛙类动物22只。经鉴定,此22只蛙类动物系棘胸蛙,俗名“石鸡”。程某涉嫌非法狩猎罪,黟县森林公安局于7月31日对程某立案侦查。
经查,程某系黟县碧阳镇石亭村人,现在碧阳镇“茶城”打工,因嘴馋,便打算到山中猎捕“石鸡”到家尝尝野味。7月29日19时许,程某携带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至排林、半源路段,着长雨靴沿着路边河滩逆流向上徒手捕捉“石鸡”,于次日凌晨在归途中被民警抓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自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宏村森林派出所针对夏季捕捉青蛙、石鸡、蛇类案件高发的特点,深入展开摸底排查,积极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多次深夜出击,不懈蹲守,“野保”专项行动战果再显。
(林长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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