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近日,就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费某某、沈某某、朱某某盗窃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近年来,收藏古玩的热潮逐渐升温,不少偏远山区村民家中的牌匾、花托、古床等古物成了不法分子的眼中的“肥肉”,本案中的费某某、沈某某等人即是。2011年7月12日晚,费某某和沈某某驾驶黑色轿车从池州市青阳县出发来到黟县柯村镇胡门村,沈某某负责在路边等待接应,费某某进入村民吴某某户,将屋内两把旧扶手木椅窃走并搬上车,后出售给他人。同年9月6日晚,费某某和沈某某邀集朱某某驾驶面包车再次来村民吴某某户偷一张古凉床。费某某和朱某某撬窗入屋,将客厅内的古凉床木板拆下抬到屋门口时被屋主发现,遂扔下木床板逃离现场,都来不及通知在路边车上等待接应他们的同伙沈某某,沈某某弃车逃跑。
据费某某交代,白天他们以收购古玩为名,到一些偏远农村地区低价收购古铜钱等,并选择一些老房子为踩点对象,如果发现古物就悄悄记录下来,晚上伺机作案。费某某还交代2011年7月9日夜间,他曾到黟县美溪乡庙林村一户老房子窃取一对木花托,得手后出售。最后一次作案后,费某某虽脱逃,但在潜逃的五年里整天东躲西藏,不敢上网,不敢住宾馆,更不敢坐火车回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费某某和同伙受到了法律制裁。
新闻推荐
□余建红晨刊讯日前,黟县碧阳小学开展“创建文明校园”系列活动。该校通过电子大屏、各种宣传橱窗,创设出有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创造性地在校园广场和大操场空地上画出可供孩子们课间...
黟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