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10时许,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接到报警称:“看见右手断臂人在驾驶牌号为皖J048**的红色小型普通客车,有无证驾驶嫌疑,速派人查处。 ”接警后,该中队立即组织民警驾驶警车前往报警地点。当警车行驶至X029线(黟七线)与碧阳镇碧山村交叉路口处时,发现该车停放在此路口中间,断右手的人正在给车加油。民警上前对牌号为皖J048**的红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叶某(黟县洪星乡人)无法出示驾驶证,且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3月底。在盘问时,民警发现叶某脸色苍白、表情很不自然,觉得此人十分可疑。当民警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行为,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予以扣留该车辆时,叶某神色慌张,主动去打开该车发动机盖,取下一塑料袋,且藏藏掖掖。民警打开塑料袋时,发现有涉嫌吸食毒品的工具,立即对该车及驾驶人带到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作进一步检查。
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车内进行进一步检查,查获了吸管、锡箔纸、吸嘴等吸毒工具及三小包白色粉末。再对驾驶员叶某进行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证实驾驶员叶某系吸食毒品。再对叶某提供人员信息进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叶某对吸食毒品且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叶某作出拘留5日,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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