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县政府的《实施意见》扶持政策,你户在今年7月7日—10月31日期间内新增的抗灾信用贷款,按年利率3.85%的标准由财政资金据实贴息一年”“你户7月份水费可以全额减免”……连日来,歙县县直各包保责任单位党员志愿者深入受灾商户发放政策宣传页,面对面讲解各项扶持政策。
7月7日,该县遭遇了5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为全力支持这次受灾受损严重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7月16日,该县制定出台《关于歙县财政(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灾后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通过降成本、贴利息、补支出、免(奖)费税四措并举助力市场主体灾后恢复生产,确保把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实施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对确因严重受灾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市场主体,及时协助办理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和延缓利息支付等手续,缓解受灾市场主体还贷付息压力。加大对受灾市场主体直接投放信用贷款的力度,为受灾市场主体争取更加优惠的利率。对受灾严重的工业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上、战新、高新企业在2020年7月7日—10月31日期间内新增的抗灾信用贷款,分类给予适当利息补助,单个企业所有贴补利息上限为200万元。
同时,该县对受灾严重的工业企业在限定期间内新购置机器设备总额5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金额的25%给予补助;对受灾严重的规上、战新、高新企业设备维修费用按设备净值给予适当补助。对受灾严重的工业及商贸企业按2020年6月底参加社保职工人数给予一次性补助。规定期限内企业新聘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所有受灾市场主体2020年7月份水费予以全额减免,对受灾严重的工业及商贸企业2020年4月—2021年3月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全额予以奖补。
该县还进一步明确受灾主体及受损程度认定,严明申报兑现程序,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及时落地生根,促进各受灾市场主体早日复工复产,支持全面打赢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恢复攻坚战。
·徐跃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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