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歙县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后荣获“全国重点茶产县”、中国名茶之乡、“中国枇杷之乡”等荣誉。2018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66元,比上年增长9.6%。
特色产业基础不断夯实
以农业项目为支点,带动山区特色产业持续高效发展,夯实产业基础。近五年,实施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8个,投资额达9303万元。全县茶叶26.7万亩,山核桃6.1万亩,菊花5.5万亩,水果5万亩。全县“一村一品”专业村121个,占总数的66.1%。深渡枇杷获全国一村一品称号;北岸镇北岸村菊花等9个产业获安徽省一村一品称号;狮石乡狮石村休闲农业等38个产业获黄山市一村一品称号。桂林竦口、县园艺场设施蔬菜获国家级蔬菜标准园称号;唐里有机茶基地被确认为国家标准示范基地。卖花渔村盆景等11个基地被省农委确认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黄山毛峰、歙县大方、黄山白茶、珠兰花茶、滴水香茶、黄山贡菊、三潭枇杷、徽州雪梨、富岱杨梅、三口柑橘、宋村葡萄、唐里花猪、深渡枇杷蜜等特色农产品享有较高声誉。
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发挥山区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并与农户建立经济利益联结机制,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互惠互利。截至2018年底,全县农业龙头企业46家,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8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各类家庭农场202家,16家家庭农场获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企业24家,涉及产品27个,认证面积23.03万亩,产量2.8万吨。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1个。
农业面污环境不断改善
通过持续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建设、果茶菊有机肥替代化肥”三大行动、谋划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氮磷拦截工程项目、审核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继续完善农药集中配送体系等措施,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多年保持零增长。全县依法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达173家,其中130家门店纳入农药集中配送体系,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得到有效推广。关停搬迁沿江、沿河水域204个规模养殖场,建成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2处,养殖场粪污自我消纳5家,种养基地对接模式5家,新建秸秆发酵床10家、面积8000余平方米。实施新安江流域网箱退养,退养网箱5223只、面积34万平方米,新安江水质明显提升。
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入
完成确权农户12.3万户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县共流转土地面积21.01万亩,流转率34.03%。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对全县260个村级经济组织、3398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清产核资,资产总值12.5亿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1.2亿元。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总面积共270.18万亩。
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加强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对79个行政村(省级中心村58个、市级中心村21个)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累计投入9.35亿元,组织实施项目2120个。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荣获“安徽省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称号,许村、昌溪、蓝田、定潭、忠堡等村,先后获得“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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