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周继龙/图) 安徽一男子帮他人赶毛驴,不料途中被驴踢了。事发几小时后,男子腹部疼痛难忍前往医院治疗。遗憾的是,最终因为伤势过重,男子转院途中身亡。事发后,男子家人将毛驴主人起诉到法院。8月22日,记者获悉,黄山市中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60多岁的张某某是歙县人,饲养了两头毛驴。2018年8月29日上午,张某某受雇于人帮忙装运沙子,因无力照顾两头毛驴,便叫来60多岁的凌某某帮忙赶其中一头毛驴。随后,张某某就和凌某某一起赶毛驴装运沙子,双方未约定具体的报酬。
在装运沙子的过程中,凌某某不慎被毛驴后蹄踢中腹部,随即躺倒在地。短暂休息后,两人继续装运沙子。到目的地后,张某某向他人借了200元给凌某某,交代凌某某去看一下是否被驴踢伤。当天下午,凌某某出现严重腹痛,在转院治疗的途中身亡,歙县岔口中心卫生院死亡临床判断为:腹部外伤内出血可能。
对此,凌某某家人认为,张某某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赔偿问题没达成一致,凌某某家人将张某某诉至法院。张某某辩称,他作为毛驴饲养人已交代了注意事项,对凌某某的受伤结果不承担责任,且事发后他立即给了凌某某200元让其就医,但凌某某及其家属耽误了医疗时间,应由其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说法
毛驴主人担责八成
近日,黄山市中院审理认为,可以认定凌某某的死亡与被毛驴踢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某主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凌某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因此张某某应承担损失,但因凌某某在被踢伤后未及时就医存在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张某某的责任。据此,法院认定,张某某应该承担80%的赔偿责任。
近日,二审判决,张某某赔偿凌某某家人各项损失1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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