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虽然是自家“流转”来的山场林木,也办理了林木采伐证,但是超额伐木照样违法。12月14日,歙县森林公安机关对男子朱某滥发林木案,依法作出责令其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计390株,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9984元。
今年9月份,男子朱某办理了准许采伐28株、材积3.2立方米、蓄积2立方米出材量的杉木采伐许可证。但是,他却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将歙县绍濂乡一户村民流转给自己的“豪家坞”山场内的105株杉木伐倒在山场内。案发后,经林业机关检尺,105株杉木计立木蓄积14.9396立方米,折原木材积9.3373立方米。除去准许采伐数量及10%的允许误差,朱某滥伐杉木70多株,计立木蓄积11.4196立方米,折原木材积7.1373立方米。
据悉,当办案的森林民警向男子朱某宣读了有关处罚决定后,他追悔莫及,希望这个教训能让群众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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