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朝亮
晨刊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发文,通报表扬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的法院,歙县法院榜上有名,也是黄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据了解,歙县法院构建全院全员大宣传格局,修订完善《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司法宣传任务分解到人,各业务庭室配备一名专职信息员,坚持开展“司法宣传主题月月新”活动,注重网络宣传,门户网站连续3年点击量、发稿量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官微坚持每日更新,积极协助“平安黄山”“法治名城”电视栏目拍摄,配齐配强新闻发言人,按时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连续12年在主流媒体开辟《歙县法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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