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近日,歙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朱某和吴某是叔嫂也是邻居,却因建房大打出手。2016年11月份的一天上午,朱某请工人到自己家宅基地上准备建新房,其嫂子吴某看见后以新房离自家房屋太近影响房屋墙体为由,与朱某发生争吵,将朱某家工地内的一根钢筋甩到边上。朱某见状,随手捡起钢筋击打吴某左小腿,致吴某左侧腓骨小头骨折、膝关节外侧皮肤破损。经歙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朱某不仅赔偿了嫂子全部经济损失,还因触犯国家刑律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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