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梦源 通讯员石跃新)近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其中包含7个品种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问题包括“性状”、“检查”等项目下的装量差异、可见异物等问题。
这八个批次的不合格药品为:在歙县人民医院抽样的,标示为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茜芷胶囊,批号J20151203,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在泾县仁济堂药典抽样的,标示为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银黄片,批号150501;在祁门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黄山花园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休宁国坚大药房抽样的,标示为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炎可宁片,批号160204、140901,均性状不符合规定;
在铜陵市俪人医院抽样的,标示为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批号1509152;在铜陵市立医院抽样的,标示为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羟丙茶碱注射液,批号1531004,均存在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在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为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炎琥宁,批号150304344,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
在铜陵市立医院抽样的,标示为山西亨瑞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酚酞片,批号141203,崩解时限不符合规定。
对于上述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药品及相关单位,目前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省食药监局提醒大家,购买药品时要选择医疗机构或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既要看药店是否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还要注意药品的批准文号,并索取票据。如在市场上购买到疑似假劣药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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