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近日,歙县公安局富堨派出所偕该局网安、治安大队一道,查处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
3月21日,该所民警获悉邻镇男子江某涉嫌非法携带弓弩等管制器具,遂联合歙县公安局网安、治安等部门,依法对江某住宅等场所进行检查,查获气动力枪状物2支、弓弩2支及若干零部件。初查获知,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江某通过网络购买2支弓弩和高压气瓶、铝管、瞄准镜、消音器等用以组装2支气动力枪状物,还自制不少铅弹,多次到自家屋后的山上练习射击。今年2月底,江某还和其2名远房侄儿一道使用该2支枪状物练习射击,而后将枪状物交给侄儿保管。
目前,该叔侄3人对自己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仍在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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