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论坛因具有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的特点,网民通常将自己的意见不加考虑予以发布。赵某系村干部,李某系该村村民,因认为赵某存在所谓“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便通过手机注册网络论坛账号发布网帖。该帖子发出后,导致网民大量阅读和转发。
我国法律规定,公众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查实的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构成侵权。若赵某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李某也应向有权调查的相关部门反映,再由相关部门调查,得出结论后再做认定。经法院批评教育,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及时在网络上发帖澄清事实并向赵某赔礼道歉,赵某接受了道歉并申请撤诉。 ·张文峰·
新闻推荐
□汪朝亮晨刊讯3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歙县法院创新工作,这是该院有史以来首次被《人民日报》关注报道。据了解,今年以来,歙县法院与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同频共振,为满足新安江沿线10万...
歙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歙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