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许晟
晨刊讯 6月5日,歙县桂林镇境内一高铁隧道工地上,16名工人因误食毒蘑菇造成集体食物中毒。12日,记者从歙县人民医院获悉,该院5日收治住院的10名毒蕈中毒病人已有9人康复出院,另有1人因肝损伤仍在接受治疗。此前,市人民医院收治住院的另6名毒蕈中毒病人已在7日康复出院。截至目前,在这起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康复出院人数达15人。
12日上午,歙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斌介绍,仍有1名毒蕈中毒病人留在医院治疗,该病人入院检查时谷丙转氨酶是80U/L,之后持续升高,最高时达150U/L,提示存在肝损伤。经保肝、补液、解毒等对症治疗,目前该项指标已降至130U/L,但暂未恢复正常。同时收治住院的其他9名毒蕈中毒病人,在住院第3天就主动要求出院。
据了解,歙县疾控中心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5日上午,该工地发生停水,1名工人上山检查水池,发现野蘑菇并采摘带回,估摸有1斤重,后送到厨房。这些野蘑菇被烹制成1碗青椒炒蘑菇,连同其它几种菜和汤一起组成当晚食谱。在就餐的21名工人中共有16人食用青椒炒蘑菇,大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不适症状,而未进食青椒炒蘑菇的工人未出现上述不适症状。
这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16名工人及时被送入歙县人民医院治疗。该医院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数十名医务人员全力参与抢救,采取为食用野蘑菇的病人进行催吐、洗胃等对症治疗,为迅速有效缓解中毒症状、减轻肝肾等脏器损伤赢得宝贵时机。市人民医院有关专家到场会诊,对所有病人进行医疗风险评估,并将其中6名病人收治入住市人民医院。
据了解,这起造成16人集体食物中毒的突发公共事件,因外来务工人员凭经验误将毒蘑菇认作可食用蘑菇而起,类似事件在黄山市时有发生。2014年,屯溪、休宁交界地带发生一起误食毒蕈中毒事件,受害者也是一处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当前正值野生蘑菇生长旺季。有关人员建议,在对本地居民扩大宣传教育的同时应对工地负责人及员工加大宣传力度,提醒他们不采集、不食用野生蘑菇,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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