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路
晨刊讯 日前,歙县印发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实施方案,新方案自今年1月起执行。
笔者注意到,新方案较去年有所调整,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障变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资金筹集额度增大,由原每参合人口15元提高到20元,从新农合统筹资金中切块列支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二是补偿起付线更惠民,在起付线2万元基础上增设1个档次,即民政资助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1万元;三是补偿比例再提高,相对去年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增加5%左右。
该县贯彻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积极推行健康扶贫,有效防止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据悉,2015年该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共856人次,补偿费用为509.87万元,单笔最高补偿金额为6.7万元,补偿病种主要是恶性肿瘤、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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