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美蓉
晨刊讯 歙县法院第二审判庭门外,小汪低垂着头说:“爸,对不起,我错了。”对面的老汪当场流下感动的泪水。
家住歙县旸村的老汪今年63岁,膝下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和女儿是老汪与前妻所生。前妻去世后,老汪与张某结婚,婚后建有一幢房屋,生育一子小汪。随着子女先后成家,2007年,一家人约定现有房屋归小汪所有,由小汪向哥哥支付补偿款另建房屋。可没想到,老汪与张某因生活习性等原因经常争吵,小汪与老汪的感情也越来越淡。2011年,老汪与张某协议离婚,约定张某随小汪生活,老汪随大儿子生活并搬离现住房屋。在准备搬家前天,老汪看到小汪及张某在家门口烧纸钱,以为是像过去送瘟神一样送自己出门,一气之下不肯搬离房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于是,小汪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尽快腾让房屋。
庭审中,老汪气愤难平,认为房子是自己一滴血、一滴汗做起来的,儿子也是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现在到老不能安享晚年就罢了,还要被羞辱出门。法官单独找到小汪,劝告他应多尊重父亲,只要跟父亲认个错就没事了。最终,小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父亲赔礼道歉,老汪则表示尽快搬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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