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讯 6月30日21时30分左右,正在辖区巡逻的歙县公安局三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徽杭高速三阳道口有一外地男子自称被人追杀,其妻子被人绑架。
巡逻民警火速赶赴徽杭高速三阳道口附近找到那名男子。经了解,该男子姓王,27岁,江西上饶人,与妻子一道在浙江宁波务工。王某向民警反映其被多名陌生男子追杀,其妻也被人绑架在山上,民警进一步了解情况时,王某又向民警反映其独自一人于当天中午乘坐景德镇到杭州的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三阳加油站下车。根据王某自相矛盾的叙述,民警判断其可能为智障人员或者吸毒人员产生了幻觉,于是巡逻民警将王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在王某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身份证。
因王某无法提供其家属的联系方式,民警一方面与王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后经多方工作,民警与王某的姐姐取得了联系,据王某的姐姐反映王某无精神病史;另一方面,民警通过查询发现王某与妻子暂住在宁波市高桥镇一出租房,民警与高桥派出所联系证实王某的妻子仍居住在该出租房未被绑架。同时民警对王某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7月1日凌晨,待王某清醒后,其对自己伙同他人在景德镇一朋友处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日,王某因吸毒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方永锋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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