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 镇
晨刊讯 歙县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积极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明确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层次和定位,建立居民就医多层次保障机制,全县3.8万余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尤其是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切实受益。
该县不断夯实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基本保障层”,覆盖城镇全体参保人员,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健全以居民大病保险为补充保险主体的“补充保障层”,对参保人员发生的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医疗费用予以再保障。并根据人群类别、家庭收入、疾病特点等,分门别类地探索制定有差别、有针对性,化解灾难性风险、可解燃眉之急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具体政策和措施。拓展 “特殊保障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从2007年实施至今,该县已将新生婴儿、少年儿童、在校学生、成年居民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目前,该县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已达72%,比2007年提高14%;今年缴费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380元,和2007年相比增加320元;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今年达到14万元、16万元,比2007年分别增加11万元和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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