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海峰
从警13年,他铁面无私,敢于较真,一身正气。生在歙县县城的吴勇从合肥林校森林公安专业毕业后自学法律专业,当过派出所民警、法制员,经过8年历练,2010年走上歙县森林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岗位。
群众认可的“小后生”
群众有需求,那里就有他的声音;群众有困难,那里就有他的身影。在大阜森林派出所工作时,善于思考的他意识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已成为影响林区稳定的障碍。为防止群众因不懂法而违法,他用心准备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工作。群众对这个“小后生”认可了,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减少了。
2003年9月,他接到辖区岔口镇某村张某电话报警称:“我家的山核桃果脯被同村村民打了,你们如果不解决好,我就把他家的山核桃树砍了。”因当时派出所没有交通工具,他便从附近村民家借了一辆摩托车,带上所里同事迅速赶往30公里外的现场。经查看,被采打果脯的山核桃树在两户界线当中,一时很难区分。为不因小纠纷引发大矛盾,他花了两天时间现场查看、走访调查、查阅记录、调取档案,白天找不到人晚上找,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用乡情、法理深深打动双方当事人,采打山核桃果脯的农户心悦诚服地将果脯归还张某。
在基层森林派出所的4年时间里,他调处了32起林区矛盾纠纷,开展了60余次普法宣传。
法制工作的“内管家”
从法制工作的门外汉到如今的行家里手,9年来,他始终用生命线和命根子来看待法制工作。
从规范制度入手到全警素质提升,他建立健全了《法制例会制度》、《案件汇报暂行规定》、《学习制度》等10余种规章制度。同时,他把每月法制工作例会、基础业务知识季考、派出所月考、案件质量通报、案件五级审核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法制科包所联系制、落实法制员待遇等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个环节,着力推进执法办案网上行、执法质量网上考、执法问题网上纠、执法效果网上评,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与信息化融合。
执法质量的“安全员”
执法质量是森林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多年来,他通过开展执法质量网上“晒”、阳光执法群众评、公述民评大家议,结合说理性执法和案后回访机制的落实,充分树立了全局民警的底线思维和法制思维。
从事法制工作9年来,他虽然没有战斗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第一线,但坚守在法制审核这个无烟战场上,始终无怨无悔,加班加点已成常态,经他审核的1000多起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无罪判决、行政复议变更、行政诉讼撤销案件。在案件审核中,他从来不给办案民警找理由、寻借口。
正是他对法制工作的那份执着,对执法质量的那份坚定,自2013以来,该局执法质量连续两年获得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第一名,2014年被评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执法质量一直走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前列。吴勇本人也被列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后备人才并荣立三等功,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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