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12月24日,本报报道了歙县半挂车司机汪国财十赴杭州起诉杭州交警一事,再次引起了人们对浙大副校长车祸一案的关注。前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寄到了汪国财手中。
“我一直在等杭州法院的回复,这太重要了。”前日,汪国财终于等到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在通知书里,法院表示,汪国财诉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绕城公路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一案的诉状已经收到。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所以,该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此次汪国财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让杭州交警部门撤销浙大副校长案件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向原告书面道歉。据悉,案件中,杭州警方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浙大副校长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并且,杭州警方出具处罚决定书称,大货车因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上路行驶要罚款200元,大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2000元。
“这次车祸产生的车辆损伤等费用,保险公司应该会理赔。”汪国财说他和半挂车的老板还是想通过法院渠道,讨个说法,以证清白。“姚老板主动承担了50元的案件受理费。法院立案了,给了我们一个希望。” 本报首席记者 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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