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部门认定,安徽货车司机因超载负次要责任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发生于2014年6月12日的“浙江大学副校长车祸案”于9月3日确定了双方责任。杭州交警部门认定,浙大副校长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据杭州交警部门介绍,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组织施救,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同时分别对事故双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事故成因等,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意见送达双方后,汪国财对两份检验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分别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杭州绕城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分别予以受理,并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已在法定时限内作出鉴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杭州绕城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吴平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发生的原因,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据新华社电
鉴定报告
吴平的违法行为是: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
汪国财的违法行为是:驾驶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的车辆;核载27.7吨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2.34%。
结论:可以排除大货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及其运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而引发该起事故的可能性,但该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及其运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均会加重事故后果。
责任认定
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 事件回顾
□ 回应
安徽货车司机汪国财:
不服责任认定
已委托律师申请复议
本报讯46岁的歙县人汪国财就是当事的货车司机。车祸中,他头部等地方不同程度受伤。
9月2日,汪国财第六次到杭州,参加交警部门的证据公开会,并拿到了新的车祸事故鉴定报告,然后他就返回了歙县老家。昨日,汪国财接到了杭州交警部门的电话,对方将车祸责任认定通知了他。
对于自己负次要责任的认定,汪国财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个责任认定是根据事故鉴定报告来的,可对于事故鉴定报告,我一直有不同的看法。鉴定报告认为我超载了,可当时消防队员赶到救援现场时,还朝车上的木材喷水,这肯定会加重木材的重量。其次,事故鉴定报告里说货车制动系统问题是加重事故严重程度的原因之一,可在车祸发生那么短的时间里,我哪里来得及刹车呢?货车制动系统问题和事故严重程度没多大关联啊。”
汪国财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货车老板的帮助下,委托律师着手对杭州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如果杭州警方不同意重新认定,我们想走法律途径讨个说法。”汪国财说。本报记者 向凯
☆ 6月12日,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驾驶奥迪轿车在杭州绕城公路出口附近,与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吴平当场死亡。
☆ 8月7日,首份车祸事故鉴定报告出炉,认为货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及其运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会加重事故后果。汪国财对此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 9月2日, 汪国财第六次赶到杭州,参加交警部门的证据公开会,并拿得到了新的车祸事故鉴定报告。
☆ 9月3日,杭州交警部门公布车祸事故责任认定,吴平负车祸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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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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