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虽然入户盗窃仅仅19.5元,但检察机关仍然依照法律批准将嫌疑人逮捕,这是近日发生在歙县的真实案例。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后,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的首起入户盗窃案。
3月2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心生歹念,窜至歙县岔口镇周家村,潜入一村民家中,盗走39枚面值五角的硬币,共计19.5元。近日,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规定为盗窃罪的行为类型,是为了扩大盗窃罪的处罚范围,体现我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护人权、保障民生等各方面的诉求。业内人士提醒广大公民,未经主人同意,切勿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否则将承担有关法律后果。 ·庄 红·
新闻推荐
近日,由歙县高级工艺美术师程礼辉精心创作的砚雕新品《高节图》,在江苏扬州举办的第47届全国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暨家居用品交易会上脱颖而出,荣获2012年百花玉缘杯“中国玉石精品奖”金奖。...
歙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歙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