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讯 2月23日,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今年春运期间客车超员现象较严重的该县杭徽长运公司下发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该县杭徽长运公司负责人唐明德到县交警大队接受行政处罚,并签收了“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副大队长张云华对该公司春运期间的客运车辆超员被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杜绝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环境安全畅通。随即,大队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杭徽长运公司直接负责人唐明德开出了3000元的罚单,并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接受处罚后,唐明德表示:“今天的处罚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以后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同交警、运管等部门通力协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
这是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首次对客运企业进行处罚,下一步,该大队将结合“清网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重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确保客运车辆行车安全。 (程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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