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讯 2011年12月27日,歙县公安局会同县安监局、桂林镇镇政府等部门,在桂林镇河滩空地上,对最后一家退出生产烟花爆竹企业所剩余的近2000件烟花爆竹半成品及引线、硫磺等各种原料1000余公斤危险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销毁工作顺利进行,歙县公安局成立现场指挥组,并逐项落实装运、现场警戒、押运、应急等安全警戒措施。经过6个半小时的分批销毁,圆满完成了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歙县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实现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提出的“有序、安全退出”的工作目标。 (方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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