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黄山 今日歙县 今日休宁 今日黟县 今日祁门
地方网 > 安徽 > 黄山市 > 今日休宁 > 正文

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罚款80万元

来源:铜都晨刊 2019-09-24 10:5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张雪琳 记者 姜蕊)因黄山市休宁县某公司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向他人支付被法院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安徽某工程公司工程款400万元,且经法院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督促,至今未追回。近日,铜官区人民法院对休宁某公司作出罚款80万元的决定,这是铜官区人民法院首次对协助执行义务人作出高额罚款的决定。

据了解,2015年7月,铜陵某物资公司以安徽某工程公司拖欠货款未给付起诉至法院。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定。调解书生效后,铜陵某物资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安徽某工程公司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令被执行人即时履行。但安徽某工程公司仅支付20万元,并就其所有的三套房屋抵偿部分欠款,余款一直未付清。法官计算发现,因欠款部分基数大,利息每月都在产生,债权总额不断变化,至2018年底,债权总额(含利息)已有千万余元,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4月,法官调查发现,安徽某工程公司在休宁有工程款尚未结算,法官立即走访休宁某公司,该公司认可未付款。法官依法向休宁某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冻结安徽某工程公司在该公司处的工程款600万元,限令休宁某公司停止支付相关款项,并将应付款项转付至铜官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初,法官发现,休宁某公司擅自将已被法院查封的工程款向休宁县法院履行另案400万元,致使铜官区法院执行案件不能履行。法官立即要求休宁某公司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并告诫该公司负责人逾期拒不追回,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但追款通知书送达后,协助执行义务人休宁某公司仍然拒不履行,拒不追回。2019年8月底,铜官区人民法院对休宁某公司作出罚款80万元的处罚决定。这是铜官区法院首次对协助执行义务人作出高额罚款的决定。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协助执行义务人违反有关义务,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财产、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新闻推荐

黄山休宁县跻身国家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本报消息记者赵天彪报道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

休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休宁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罚款80万元)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