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警醒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5月15日上午,休宁县检察院联合休宁县法院举办毒品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休宁徽匠学校、休宁县海阳第二初级中学共计100余名学生参与旁听。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贩卖给他人,数量达十克以上,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规定,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充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充分辩论。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别强调毒品的危害性及禁毒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远离毒品,提高科学拒毒防毒能力。最后,被告人宋某某流下泪水,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本次观摩庭是该院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切实增强了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学生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更严格约束自己,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洪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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