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2011年5月 6日晚8时许,在休宁县溪口镇黄泥塘往陈霞方向拐弯处的路边捡拾出生不久的女性弃婴一名,该女婴当时由一块绿色布包裹。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休宁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0602。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休宁县民政局
201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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