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休宁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迎接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当前实际,重点检查了农资、食品、日用品等。今年来,休宁县工商局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发展。陈周健/摄 ?3月11日,黄山市“201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黄山区仙源镇拉开帷幕。市农委和黄山区农委的执法人员和科技人员,热情为农民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及饲料的基本常识,并且以实物现场解说,指导如何科学使用农资的技术方法,帮助他们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张云仙/摄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2010政府工作报告,发出了掷地有声的保证,要让我们的人民活得更有尊严。从这点来看,赋予消费者尊严,可以说是捍卫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保障。今年的3·15,消费者的尊严成为重要议题自不待言。让消费者有尊严地消费,不仅是为了彰显人文关怀,更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纵观当下,买单索要发票受歧视、超市购物被搜身、买东西少受怠慢、穿着朴素遭冷遇等消费细节,都是商家漠视消费者尊严的不当做法。而市场经济不能缺失的是规则和尊严,比较而言,成熟的市场更推崇尊严。人而无尊严,不知其可,当然囊括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营商行为的基本准则。在古代,尊严在孟子那里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尊严是道德要求,践踏尊严者,也就践踏了道德,尊严也就没有了。大量事实证明,一切试图绕过尊严的营商行为,最终都将被消费者抛弃,这一点,我们已经有了十分明了的共识。
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让消费者更有尊严地消费,无疑是共同心声。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商家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发自内心的承诺,应该是一个和谐社会尊严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我们更愿意看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一年比一年少,直至没有。我们更愿意看到,在事关老百姓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每一位商家都能够在“规则和尊严”的框架内策划自己的“赢利模式”,别让尊严拖垮了自己。
让消费者更有尊严,不能止于“3·15消费者权益日”,应该贯穿于日常生活中。伴随着温家宝总理两会上的“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的提议,“尊严”闯入了百姓的生活。3·15如期而至,能不能更有尊严地消费,这显然是一道多选题。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尽一切力量,保障并加快尊严的兑现。·黄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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