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自己是农业户口,儿子是非农业户口,儿媳妇是农业户口,想把儿媳妇户口从其娘家迁过来,却又不知道该迁到儿子户口本上还是自己户口本上,这让祁门县渚口乡大北村农民老汪犯了愁。
老汪今年70多岁了,是农业户口,儿子也四十好几岁了。老汪告诉记者,近20年前,国家有个政策,可以通过捐资的方式将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他就出资将儿子的户口转成了非农户口。十几年前,儿子结婚了,儿媳妇就是本村人,也是农村户口。“这么多年,也没想过把儿媳妇户口迁过来,但现在年纪大了,就想着把她户口迁过来,以后能有个照应。 ”
其实老汪最担心的是家里的田地和山场,在他去世之后后继无人。他在电话中说,他和儿子现在有两个户口本,他想把儿媳妇的户口迁到他自己的户口本上,这样,儿媳妇的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在他去世后,家里的山场和田地就由儿媳妇继承。一旦迁到儿子户口本上,户口就变为非农户口,他去世后山场和田地就无人继承了。
老汪能否将其儿媳妇户口迁到他的户口本上呢?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位公安户籍管理人员,他表示,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夫妻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所以,老汪儿媳妇的户口只能迁到老汪儿子户口本上。
老汪表示,能否在其儿子户口本上体现两种户口性质,即其子为非农户口,其儿媳妇为农业户口呢?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人员表示,关于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安徽省于2015年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从2015年开始,安徽省已没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农村地区的户口迁移,国家和省一直没有统一的政策,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及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老汪希望儿媳妇户口迁到儿子户口本上保留各自性质已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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