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徽文化融入司法服务,用徽文化指引司法助力乡村振兴,致力于打造有产业、有颜值、有乡愁、有秩序、有活力、有福祉的新乡村。2月18日,记者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关于为推进徽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共计21项举措,充分结合徽州地区文化特点,发挥司法助力徽州乡村建设的作用。
2月初,祁门县人民法院审结该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生态公益诉讼案件,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七千元,同时责令其在半年内在指定的地点补种杉木1000株,并保证成活率。
2016年冬季,胡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就雇请他人帮忙砍伐自己山场的杉木。经检验,滥伐林木材体积为68.448立方米,胡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了犯罪,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破坏生态环境相应的民事责任。公诉机关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由于被告人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公共利益,其在受到刑事处罚时,还应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这是民诉法修改后该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次对被告人进行恢复性司法判决。
该案件的审理将《意见》中提出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大黄山国家公园创建”落在了实处。根据《意见》要求,黄山两级法院要严守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依法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断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程序和配套机制,大力倡导恢复性司法,行为人积极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的,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促进生态环境问题实质性解决。
已经成立半年的歙县人民法院“侨乡·法官工作室”就设立在辖区的“皖南第一侨乡”郑村镇棠樾村。通过挂牌宣传、普法教育等活动,积极为当地侨民、侨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还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提供远程司法服务。
“侨乡·法官工作室”的正式运转,《意见》中是传承发展徽州乡贤文化,大兴贤良风气的真实写照。黄山两级法院充分利用“乡贤·法官工作室”“侨乡·法官工作室”等平台,激发乡村文化建设活力,充分尊重乡村社会文化特色和善良风俗,注重司法对道德共识的培育。依据《意见》要求,传承徽州乡贤文化的另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黄山法院积极打造乡村多元解纷“黄山模式”,进一步充实专业化队伍,注重将熟悉乡土人情、调解经验丰富的乡村两委负责人、乡贤人士、综治干部、网格员、司法所负责人选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凝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建立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尤为重视亲情修复,将徽文化中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功能的解纷性合约精神,以及诚信、孝悌等美德融入审判之中,将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敏则有功、惠施于人的“和合”理念作为法官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重要遵循,劝解、引导当事人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据了解,黄山两级法院将依据《意见》,结合徽州地区山多坡陡的地形地势特征,大力加强“午间便民法庭”时令法庭”“ 等特色品牌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人民法庭难以覆盖的区域,继续强化特色法官工作室建设,将诉讼服务功能、诉调对接功能进一步延伸至法官工作室, “家门口”“一站式”构建 的 诉讼服务。依托“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为依托,利用网上在线平台,探索开展民商事案件网上异地审判,为异地务工乡民提供便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钱秀平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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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祁门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