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蕾
享有盛誉的祁门红茶,凭借着香气高醇而声名远播,池州作为祁门红茶的主产区,“祁门红茶”商标使用权这一问题牵动着池州市30多万茶农的心。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一直备受关注的“祁门红茶”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将使用的地域范围仅限于祁门县的“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告无效。至此,长达13年的关于“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争议纠纷落下帷幕。未来,品牌共享、合作共赢才是必由之路。
尘埃落定
终审判决争议商标无效
据了解,争议商标“祁门红茶”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祁门县祁门红茶协会于2004年9月28日提出注册申请,产区范围限定在祁门县内,依据的文件是2004年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祁门红茶协会申请办理“祁门红茶”证明商标的证明》,该《证明》的意见是将祁门红茶的产地划定在祁门县。
该商标初审公告后,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对该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提出异议,请求将“祁门红茶”产区的覆盖范围由祁门县所辖行政区划内调整为贵池、东至、祁门、石台、黟县境内。为了使该证明商标尽快注册下来,双方在安徽省工商局的主持下达成协调意见,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祁门红茶协会向商标局申请变更争议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然而,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遵照协调意见撤回异议申请后,祁门红茶协会并没有提交变更地域范围的申请,争议商标被获准注册。
“祁门红茶”商标使用的地域从此仅限于祁门县内,这让身为祁门红茶主产区的池州情何以堪?随后,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对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主要理由是争议商标使用的地域不应仅限于祁门县内,并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将使用的地域范围仅限于祁门县的“祁门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告无效。
尊重历史
维护池州市茶农合法利益
争议商标的终审判决尊重了客观历史和现实,也维护了池州市30多万茶农的合法权益。
市农委农技推广中心茶叶种植技术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祁门红茶协会将争议商标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向商标行政机关申请注册时,将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仅限在祁门县的做法违背了客观历史。因为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在,祁门红茶的产区都包括石台、东至、贵池等地。史料记载,祁红由清朝黟县人余干臣从福建辞官回籍经商,于1875年在至德县(今东至县)尧渡街设立茶庄,仿照‘闽红\’制法试制红茶成功,并扩大生产采购,最后发展到祁门成为红茶最重要的加工集散地,2007年经安徽省农委确定祁红生产原产地域为祁门、石台、贵池、东至、黟县境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茶叶是池州市山区人民脱贫致富的重要经济作物,全市共有茶农10万余户,30多万茶农常年从事祁门红茶的生产、加工与贸易。池州市现有茶园面积27万多亩,祁红的产量及产值都占有重要比重。池州市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6家,其中5家都是红茶生产企业。中国驰名商标4个(“润思”商标是祁红唯一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祁红总量近三分之二产自池州。
共建共享
团结协作才能求共赢
随后,记者采访到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殷天霁,他告诉记者:“我们公司由贵池茶厂改制而成,一直不间断的传承发展祁门红茶,是祁红行业保持时间较长的茶叶企业。祁红是一个宝贵的资源,商标案已经尘埃落定,历史得以尊重,未来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品牌共建共享工作。祁门红茶与其他成功的茶叶品牌相比在全国的占有率和影响力还远远不够,只有团结一致,抱团合力才能创造更好的产业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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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祁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