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大货车司机操作不当,致驾驶室被所载的货物砸中,最终导致1死2伤。近日,男子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祁门县检察院依法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现年26岁的王某系安徽省蚌埠市人。今年1月6日凌晨4时5分许,王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祁门县境内的省道326线往屯溪区方向行驶。当行至一处山道时,因操作不当,其车辆右侧车轮驶入路边的排水沟,车侧面与山体刮擦,最终导致车上装载的地面砖因惯性而冲击到了驾驶室里,导致乘坐人丁某当场死亡,司机王某及另一乘坐人刘某受伤。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罪行。祁门县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王某支付了死者家属医疗等各项费用155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首并当庭自愿认罪,且和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等各项费用,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遂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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