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山林附近吸烟,随手扔的几个未熄灭的烟头引燃茅草,最终引发一场过火面积达3.3公顷森林火灾。近日,祁门县一名工人陈某因缺乏防火意识,森林防火期内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被祁门法院依法判处犯失火罪,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1月26日下午1时许,现年52岁的铁路工人陈师傅在祁门县火车站食堂用了中餐后,沿着铁路沿线的小路,溜达至祁门县城南的凤凰山山场附近,在一处田边小路的拐角避风处休息时,陈某掏出香烟接连抽了3根,之后随手将抽剩的烟头扔在田埂的茅草里。结果,在他离开后四五分钟,其抽烟地段的茅草被引燃,进而向附近的山林蔓延。知晓大事不好的陈某,返身赶回现场,为防止损失扩大,他向附近居民借来柴刀,将一处变压器的茅草砍净。大火在燃烧了约5个小时后,才被当地干群奋力控制。经现场勘查,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2公顷。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向祁门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刘某、康某等人的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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