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汪海燕 李学军
虽是寒冬时节,但祁门县塔坊乡林业大户刘接根的万亩油茶示范基地里,新种植的油茶苗依然苍翠葱茏、生机勃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后,刘接根看准了林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投资500多万元建设了这片基地。
黄山市是林业大市,全市有林地面积102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3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7.4%,均居全省首位。2007年4月,黄山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市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在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对黄山市林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黄山林改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氛围浓厚、措施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林业是黄山最重要的特色产业。林改工作一开始,黄山市就紧紧围绕“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目标,投入林改经费2926万元,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黄山市坚持林改方向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具体操作不走过场,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群众利益,严格依法办事,对林权分不分、怎么分、什么时候分、分到什么程度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林改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确保广大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处置权。同时,对每一片山林、每一个地块,都力求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确保将林权证发成“铁证”。
由于领导重视,政策透明,措施有力,黄山市集体林权主体改革进展顺利。到200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林权主体改革工作,共勘界确权面积1083.1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98.9%,其中到户经营面积896.8万亩,到户率达85.7%;发放林权证37.3万本,发证率100%。
配套改革深入推进
在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的同时,黄山市积极开展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探索,不断巩固和扩大林改主体改革成果。
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在市、区县建立了7个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木材运输办证、林权变更登记、林权抵押、森林资源评估交易等业务,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和“一站式”服务。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建立了林权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和林业行政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及时向林农发布林业政策、技术、供求等信息。认真抓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全市建立评估机构8个,完成资产评估面积21.1万亩,资产总值达5.7亿元。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目前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90宗,抵押面积22.2万亩,发放贷款3.98亿元,贷款余额2.48亿元。
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把提高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作为主攻方向,加大林业发展扶持力度,仅2008年,市、区县就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4700万元并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1.53亿元支持林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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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同时,积极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由林改前的41家发展到113家,林业股份合作制林场达到841个。发展壮大林业龙头加工企业,运用林业贴息贷款等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林业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全市拥有木竹和森林食品加工企业48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6家、市级龙头企业34家,今年上半年实现林业加工产值6.8亿元。
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改革。黄山区作为全国第一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制定出台了《林木采伐计划分配管理意见》,明确采伐指标重点向林业大户倾斜,采伐证的发放程序力求简化,做到采伐计划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建设,黄山市坚持把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木材生产计划管理、林木采伐许可、木材经营加工批准、木材检验、木材来源审核、木材运输许可等过程融为一体,有效地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林业行政案件同比上年下降了20%。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推进林改过程中,黄山市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发挥林权落实到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的重要工作来抓,引导农民开展林下种养,种植菌类、森林蔬菜,开展林下养殖,发展多种经营,开发森林旅游,不断提高林地的使用率和产出率。据统计,2010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38.5亿元,占林业总产值68.6亿元的56.1%。
创新林业管理体制。以黄山区和祁门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契机,黄山市全力推动区县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如黄山区采取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模式,明确将境内所有林业行政案件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受理查处,既强化了综合执法功能,又达到了“精简、效能”的目的。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由原来的165人减少到75人;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结案率达99.8%。
与此同时,黄山市还全力打造林权交易新平台,以真正落实农民的处置权,将林业资源变成资产或资本,有效解决林业社会投入问题。建立市县两级林业门户网站,构筑林业信息平台,联网收集、发布有关森林资源、种苗、花卉、林产品等市场供求信息及林业科技信息,今年1-9月份共发布信息1143条。而面向全省及周边地区的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12月20日将正式挂牌运营。
林权改革成效初显
实践表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有效激发了广大林业经营者造林、育林和护林的积极性,而且取得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较好成效。广大林农高兴地说:“林改改出新天地,怀抱青山奔小康”。
林农积极性提高了。林改后,林农成为了山林真正的主人,加快发展的热情日益高涨,像刘接根这样热心投资林业的大户不断涌现。歙县桂林镇的江滔滔投资20万元营造油茶基地300亩;黄山区谭家桥镇的王文龙投资近百万元,营造针阔叶树混交林700亩。林改还增强了林农保护林业资源的意识,“把山当田种、把证当钱管、把树当菜养”,广大林农自觉“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
林业经营搞活了。随着林业生产关系的调整和产权的明晰,林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得到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民间资金投入林业发展的势头强劲。休宁济楚林业有限公司组合山场3000余亩,栽植油茶2000亩;黄山区仙源镇弦歌村组建油茶专业合作社,吸收75户参加,营造油茶林面积500余亩。据统计,仅今年以来全市利用社会资金造林就达6.2万亩,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3%。
林地流转加快了。林改促进了林业要素合理流动,推动了林业由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规模经营的转变,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实现林权流转7301宗、面积129.6万亩,占全市集体林面积的11.8%,合计流转金额9.96亿元。
林农收入增加了。林改实现了还利于民、让利于民,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林改以来,全市毛竹销售价格由原来的每百公斤34元提高到现在的60元,木材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480元提高到900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林改前的3500元提高到6716元,林业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原来的22%提高到33.7%。
服务质量提高了。林权管理信息平台和林权交易平台的建立,为林农和林企提供了集中、透明、规范、高效的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经营者。林权管理信息平台集林权交易的行政管理和与之相关信息发布、档案查询、法律法规咨询等中介服务于一身,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方便了交易双方。通过林权登记,为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向林业流动提供了更为便捷安全的条件;通过林权交易平台,使得活的林木变成活的资产,林权变成资本,有效解决林木生产周期长、变现难的历史难题。系统、完备的林权交易程序规则,为林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减少或避免发生纠纷创造了条件,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也促进了林地的增值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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