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6月30日至7月24日对市委党校开展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于6月22日至7月24日对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委党校、市广播电视台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被巡察单位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巡察市委党校反映问题渠道
1.来访接待地点:黄山市委党校崇德楼3楼321室(黄山市屯溪区学院路1-1号);
2.意见信箱:①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市人民政府西南门口处;②黄山市委党校崇德楼门口;
3.电子邮箱:hssxcez@163.com;
4.专门值班手机:18905596709。
(二)巡察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反映问题渠道
1.来访接待地点:屯溪区天都大道5号天都国际饭店A座310室;
2.意见信箱:①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5号天都国际饭店广场南侧公示栏处;②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市人民政府西南门口处;③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6号黄山市广播电视中心一楼电梯口处;
3.电子邮箱:ahhsxc3z@163.com;
4.专门值班手机:18905598026。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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