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林妹、胡平女士/先生:
现就你们租赁我司东方丽景禧园1幢116号、117号、118号商铺(以下简称“租赁房屋”)事宜公告如下:鉴于你们未按《租赁合同》履行义务的事实,我司于2020年3月2日向你们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至今仍未履行。为确保贵我双方利益,我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再次向你们发出《关于尽快交回东方丽景禧园1幢116号商铺的催告函》、《关于尽快交回东方丽景禧园1幢117号、118号商铺的催告函》,请你们务必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我司,同时结清欠付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我司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自行进入并收回该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你们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黄山市鸿维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新闻推荐
青禾过洗药桥,打开紧锁的铁门,沿白云溪而上,是一条清幽秀丽的古道,1606年普门曾由此登天海。若刚巧遇上一夜春雨...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